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呈报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和抽查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ZDDBG206001 | 发文字号: | 陕交字〔2014〕24号 |
发布机构: | 厅运输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呈报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和抽查情况的报告 |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08-08 |
交通运输部: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厅会同省公安厅和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陕交发〔2014〕7号),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作为西安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安全隐患自查,形成了自查报告。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作为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部门,专门对地铁运营分公司的运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抽查。西安地铁公司对自查和抽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2014年3月27至28日,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并邀请北京、广州、沈阳轨道交通运营行业的三位专家组成检查组,通过召开汇报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西安地铁运营安全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专项抽查,现将抽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3月27日上午,检查组召开了西安市地铁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情况汇报座谈会,西安市地铁办就自查情况作了详细汇报,检查组就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询问交流。
3月27日下午,检查组成员按照分工安排,分别查阅了城市轨道交通管理部门(西安市地铁办)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西安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的各项资料,严格对照检查明细表进行查阅检查。三位专家还分别对西安地铁钟楼站、市图书馆站,草滩车辆段检修库、运用库、清洗库、大修车间、OCC控制中心等进行了实地查看,现场检查有关设施设备、通信信号、车辆、消防等有关方面的安全管理情况。
3月28日上午,检查组就检查情况与西安市地铁办和运营分公司进行了当面情况反馈座谈。
二、检查组意见
通过此次检查,各位专家及检查组成员一致认为西安地铁运营安全平稳,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安装维护到位。最后,检查组针对西安地铁运营安全检查情况,主要在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设备设施管理、资料管理和人员培训教育六个方面提出21项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一)安全宣传教育方面
1.车站、车厢、轨行区广告牌应增加安全教育警示内容;
2.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两个国家标准的宣贯工作;
3.进一步完备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记录。
(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4.认真做好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5.及时开展已运营线路的安全评估工作;
6.按照作业地点不同,对动火作业应当实施分级审批;
7.进一步完善车站的消防档案。
(三)规章制度建设方面
8.正线与车辆段的电力调度应急处置程序应分开说明;
9.健全行车日志的相关内容。
(四)设施设备管理
10.对车站出入口的消防水泵接合器应当做好标记;
11.屏蔽门上应当增加“请勿挤靠”的安全提示标识;
12.车站公共区的电源插座建议改为防护型插座;
13.定期检查轨行区、车站内的广告牌;
14.在车站直梯上增加“只供特殊乘客乘坐”的提示;
15.在车站出入口增加挡水板;
16.在后续线路设计中考虑设置危险品库;
17.适时安装车站毒气、放射性物质检测装置。
18.应当加强其他备用设备设施的应急启动和使用演练
(五)资料管理方面
19.进一步完备设备系统各项资料;、
20.确保各类演练资料的完整性;
(六)人员管理方面
21.加强电客车司机的人工驾驶训练。
三、整改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1、西安市地铁办和西安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在检查完毕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针对专家和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梳理,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并上报省厅。
2、通过此次省级三部门的专项抽查,西安市地铁办和地铁运营分公司深刻认识到其在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和安全运营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整改完善,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地铁运营安全。
3、检查结束后,省交通运输厅将进一步督促西安市地铁办和地铁运营分公司按照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同时做好迎接国家三部委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西安市地铁运营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自查报告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4月8日